欧盟AI法案执法启动:透明度义务先落地,高风险规则延后

2026年8月2日,欧盟《人工智能法案》进入可执行阶段。但这一天真正开始产生约束力的义务,并不是过去两年占据每份合规路线图的那一批。

2026年7月27日,《数字综合法案(AI)》以Regulation (EU) 2026/1744生效,7月24日刚刊登在官方公报上,距主适用日只有几天。它没有移动AI法案的整体适用日期,移动的是高风险系统的义务时间表——两句话同时成立,风险就住在两者之间的空隙里。

8月2日到底启动了哪三件事

第一,欧盟委员会和AI办公室获得调查和处罚通用人工智能模型提供者的权力。第二,第50条透明度义务变为可执行。第三,处罚框架投入运转,成员国市场监管机构可以对已生效的条款执法。

罚款分三档:社会评分这类被禁止的做法,最高3500万欧元或全球营业额7%;违反其他合规义务的提供者和部署者,最高1500万欧元或3%;向公告机构或国家主管机关提供不准确、不完整、误导性信息,适用更低一档。

被禁止的做法(第5条)和AI素养义务(第4条)从2025年2月2日就已适用,只是素养要求被《数字综合法案》软化了:现在只需采取支持员工提升AI素养的措施,不必保证达到某一水平。

第50条:几乎人人有份

从2026年8月2日起,任何提供与人交互的系统的一方,都要让人能识别出对面是机器,除非语境已经很明显;使用情绪识别或生物特征分类,要告知当事人;用AI生成深度伪造内容,或生成面向公众、涉及公共利益议题的文本,要明确说明。一家用AI辅助写稿的报社,正好落在里面。

范围很宽:客服聊天机器人、语音代理、虚拟助手和数字人、AI生成的图像和视频、合成音频、AI辅助的编辑内容。

有一个例外必须记住:第50条第2款对合成内容的标记义务,对2026年8月2日之前已投放市场的系统,推迟到2026年12月2日;面向人的披露则现在就适用。这也是整部法规里成本最低的合规动作,忽略它的理由很难向董事会解释。

委员会7月20日发布了第50条的最终指南,截至期限约有190家机构签署了AI生成内容透明度行为准则。

部署者会变成提供者

上面的执法权不只针对做基础模型的大公司。按AI法案,部署者在几种情况下会被重新认定为提供者:为自己的需要定制系统、用自己的数据训练或微调、以自己的名义或商标投放市场、对高风险系统作重大修改。

后果并不只是名义上的:从部署者那套较轻的义务,直接进入完整的提供者制度,文档、合格评定和执法风险一并跟上来。

而这件事正在悄悄发生:一家银行用自己的客户对话微调商用模型,一家零售商把对话助手换成自己的品牌,一家软件公司把第三方模型嵌进自己的产品、贴上自己的品牌去卖。每一个都是被重新认定的候选,而多数组织里没人问过这个问题。

推迟了什么,为什么没那么轻松

附件三的高风险系统——招聘与就业、信用评分、教育、基本公共和私人服务、生物识别、关键基础设施、执法、移民、司法——义务推到2027年12月2日;嵌入受监管产品的附件一系统推到2028年8月2日。生成非自愿性私密内容或儿童性虐待材料的AI系统,从2026年12月2日起禁止投放和使用;成员国建立监管沙盒的期限推到2027年8月2日。

推迟不等于减负。高风险提供者要建风险管理与质量管理体系、准备技术文档、留存自动日志、完成注册、保证人工监督、确保透明运行,还要达到适当的准确性、稳健性和网络安全水平;部署者要按提供者说明使用、由有资质人员监督输出、监测运行并报告风险、保留自己控制的日志;公法机构、提供公共服务的私营实体、银行和保险公司还要做基本权利影响评估。这套东西不是一个季度能搭起来的。

所以眼下真正的障碍往往不是法条,而是没人真正负责“AI合规”这件事。清单可以先做四步:现在盘清在用的每一个AI系统,包括那些没走正式审批就装上的;现在定下法律、IT、合规、审计、风控和业务线各自的责任;核查有没有踩到禁止性做法、有没有因为定制或微调把自己变成提供者;然后从8月起把聊天机器人、语音代理和AI生成内容标出来。